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仲茜)长三角地区楼市又迎来一波利好。近日,江苏镇江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鼓励开展市区房屋“以旧换新”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确自发布日起,将在镇江市区开展房屋“以旧换新”工作,实施契税补贴、财政补贴、价格优惠、金融支持、城市更新五大支持政策,以加快推进棚户区、危旧房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,支持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、提升居住条件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据介绍,此次镇江市区的“以旧换新”旧房原则上需符合相关条件,即市区范围内已建成交付并办理相关权证,产权清晰且无纠纷,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。对于产权不清晰的房屋,可按照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进行确权认定。“以旧换新”的新房适用范围为新建商品房(包括商办用房)和国有企业的存量安置房。
《通知》鼓励市、区两级国有产业集团(公司)通过“以旧换新”推动棚户区和危房改造,加快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建设,置换房源为存量商品房或安置房。同时鼓励国有产业集团(公司)参与“以旧换新”工作,重点满足市民对改善性、高品质住房的需求。参与的企业可以根据市民申请,在市区范围内自主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,以自己开发的存量商品房进行置换。
为此,镇江市政府将提供契税补贴、财政补贴、价格优惠、金融支持等政策,其中,相关国有企业可在安置房市场价评估基础上,可再给予20%以内的房价优惠;收购危房的企业享受500元/平方米的财政补贴,所收旧房在今后的翻建改造中,可享受城市更新相关政策。

此外配资杠杆炒股,《通知》最后提出,丹阳市、句容市、扬中市可参照此《通知》执行。